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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职责

  定海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定海区财政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从领导信箱收到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交有关处室、单位办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经局长审阅后向来信人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予以受理的情形

1、对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提出意见建议。

2、对市财政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其他可以受理的情形。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的事项,但来信人没有署名或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不属于市财政局职责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5、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1)对财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咨询,请直接进入本网站“投诉咨询”栏目。

(2)对市财政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或财政违法行为举报,请直接进入本网站“投诉咨询”栏目。

(3)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4)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职责范围的,请直接向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或财政管理部门反映。

二、写信要求

1、来信人在写信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局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向“局长信箱”写信,请留下写信人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本站负责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

3、写信时请一事一投,便于有针对性地办理和答复。

4、来信应简明扼要,文字一般不超过2000字。

本栏目不受理其他通过纸质信件、电子信箱、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

● 接受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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